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7-06-12 浏览人数:
浙科发计〔2017〕8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7〕15号)要求,对2014年度立项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和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法人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结果客观,并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二、评价方法
今年绩效评价采用精简模式,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设定的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中的各项指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将有关评价情况填写在《省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我厅将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评,《省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表》内容的真实性作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7年6月20日前将《省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表》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包括《省级科技项目绩效自评表》盖章原件及《项目合同书》、《验收证书》(适用已验收项目)复印件各一份〕报送至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请各项目归口单位协助通知并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自评工作。
联系方式: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周亦亮 0571-89986575
李锋、尤施施、万晓丽 0571-89986576
电子邮箱:kjkf@163.com
地 址: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510室 (邮编:310012)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