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7-09-23 浏览人数:

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

副理事长、理事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按照《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要求,如副理事长、理事单位中有副理事长、理事公务员事业编制的人员,处级以下级别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党组同意兼任协会职务的证明文件处级以上级别人员需提供嘉兴市委组织部或其他干部管理单位同意兼任协会职务的证明文件。如无同意兼任的证明文件,则需填写《副理事长(理事)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提供拟调整副理事长、理事人选。

    2如副理事长、理事单位中有副理事长、理事因工作调整需更换副理事长、理事人选的,也需填写《副理事长(理事)调整申请表》(见附件1

    请协会各有关副理事长、理事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积极配合好协会秘书处工作,于9月28日前将证明文件寄送至协会秘书处,将申请表发送至协会邮箱(jxstbia@126.com)。

    联系人:刘苗苗、盛亦磊

    联系电话:82572652

 

嘉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