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认定嘉兴市2017年第一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表于:2017-06-14 浏览人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的文件规定,在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初审基础上,经形式审查、公示等程序,现认定浙江祥达建设有限公司等408家企业为嘉兴市2017年第一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培育,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作出贡献。

附件:

嘉兴市2017年第一批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doc

嘉科高[2017]32号.doc